福清市龙江街道霞楼村菜市场五年经营承包权

日期:2024-04-02 00:00 来源:本网
| | | |
项目名称:福清市龙江街道霞楼村菜市场五年经营承包权。
二、项目地点:项目位于福清市龙江街道霞楼村菜市场,共有37个摊位,具体以现场为准。
三、租赁方式:按现状整体竞标。年承包金(租金)拟为人民币179100元(参照往年出租金额(附明细)包干价包括摊位租赁收入、公共水电费、垃圾清运、耗材、企业税金等费)。
耗材包含:零配件维修、灯泡、水龙头更换、线路维修。
四、移交方式:承包人付清合同约定款项后,委托人按现状直接交付。
五、竞标方式:委托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以实行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公开拍卖方式代理该使用权竞标事宜,最高竞价者为买受人(成交价不得低于
保留价)。
六、租赁期限:五年。自移交之日起计五年。
七、租赁范围:
福清市龙江街道霞楼村菜市场,共有37个摊位(原霞楼村菜市场,具体以现场为准)。
竞标人资格:
福清市龙江街道霞村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村民或依法在福清市龙江街道霞村成立经营范围包含有农贸市场和物业管理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租赁用途:菜市场。需保证现有摊位租户固定摊位保障(附明细)
十、竞标保证金:1万元。
十一、租金缴纳方式:年租金按拍卖成交价,租金半年缴交一次,第一次租金在签订合同时缴纳,此后每年期满前两个月内缴纳下半年租金,同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3万元。
十二、其他事项
1、安保执勤,维持人流秩序,维护商贩财物安全,车辆输导。
2、此处房产如因市政收储或规划其它用途,承包人应随时无条件搬离,不得提出赔偿意见,租金按照承租时间照实计算。
3、自然人成交的须在拍卖成交后1个月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包含有农贸市场和物业管理的营业执照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营业。
4、摊位承包金指导价拟按现有摊位租金(附明细)。乙方按照承包金指导价要求和个经营商户签订《摊位租赁合同》。各摊位租金包括公共水电费、垃圾清运等。各摊位最高承包金不得超过指导价的20%。
5、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税收、垃圾清运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房屋以现状为准,后续如有漏水、门窗损坏等相关问题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我村位概不负责。
7、全市场的卫生保洁,收集垃圾到指定位置;保持摊位之间、过道无垃圾杂物,无积水;卫生间整洁无异味、无水渍;每个月的1日、15日对市场进行彻底清洗;定期除灭害虫(蚊虫)。;完成环境卫生及相关清洁杂工。(费用由村委承担)。
十三、其它约定
1、此处房产如因市政收储或规划其它用途,承包方应随时无条件搬离,不得提出赔偿意见,承包金按照承包时间照实计算。
2、场地移交期限及处理方式:如因特殊原因造成无法按照预定的移交期限将该场所移交给新承包人,合同中约定的租期的起算时间以实际移交时间为准。在约定移交后6个月,不能移交标的物的,新承包人可要求解除承包关系并退还已缴纳的承包金及保证金,我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并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利率支付利息,我单位不承担其他赔偿或补偿费用。
3、承包期间整体市场承包权不得转让。市场门窗损坏、管理人员、防火、防盗由买受人负责。承包人应监督并落实所有经营的市场(铺、摊、档)已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并按食品安全“一品一码”流通追溯体系管理要求,配置溯源秤。应自觉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注意食品安全,用电、用火安全,不得在经营场所内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化品。
4、承包期间整体市场承包权不得转让。市场门窗损坏、管理人员、防火、防盗由买受人负责。
5、承包期结束,溯源平台、溯源称及依附于场所的装修归村委所有,承包人不得破坏拆毁。承包人未征得村委书面同意或者超出村委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租赁场所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村委可以要求承包人恢复租赁场所原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