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檗山万福寺旅游公路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日期:2024-04-12 00:00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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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檗山万福寺旅游公路工程总承包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人:
我公司组织的黄檗山万福寺旅游公路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E3501810102802115003),现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1、招标文件P38 评分办法备注中有“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页数建议控制在100页以内”的要求,请问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页数是合计100页,还是各计100页?
答: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页数合计建议控制在100页以内。
2、招标文件P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6.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仅需提交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其他人员无需填报且有关证件均无需提供。”P157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三)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简历表的备注中又要求“本项目评标时仅对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按照进行考核”,二者前后要求不一致,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交勘察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答:投标文件中需提交勘察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6.5条第一段修改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仅需提交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其他人员无需填报且有关证件均无需提供。投标人若获中标,应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配齐项目管理机构,并提交相关人员证件送招标人进行审查,除上述人员外,项目管理机构还应配备以下人员:”。
3、招标文件第119页专用合同条款22.违约的第(14)点中有“本项目绿化工程存活养护期为两年(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的要求,与第136页发包人要求的第四、时间要求中“(六)绿化工程养护期:本项目绿化工程养护期为1年,自通过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年限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绿化工程存活养护期为两年,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4、招标文件P86页,专用合同条款第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中的合同文件顺序与P123页合同协议书中合同文件所列的栏目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修改为: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如有);
(2)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投标文件;
(12)招标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外)及澄清、补充通知等;
(13)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
(14)其他合同文件。
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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